缅华网 小玉报道
劳工部发布公告称,已于11月7日上午召开会议,决定为居留和工作许可已到期、但持有相关证件的缅甸、老挝及越南籍劳工,批准为期一年的临时居留与工作许可延期。
此次会议由泰国劳工部长Trinuch Thienthong主持,旨在应对当前劳动力短缺问题,并依据2025年8月19日内阁决议重新审议相关流程。
会议决定,允许居留许可到期的老挝、缅甸及越南籍劳工继续在泰临时居留与工作一年。对于目前在泰的柬埔寨籍劳工,以及曾在泰工作的柬埔寨籍劳工,则须按照就业厅制定的指导方针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延期申请资格的劳工分为两类:一是工作许可在2024年9月24日到期者(原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二是工作许可在2025年2月4日到期者(原有效期至2026年2月13日)。雇主须在劳工当前工作许可到期前提交延期申请及相关文件。
泰籍雇主需为每名外籍劳工缴纳1,000泰铢的保证金,每户雇主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0泰铢。此外,雇主仍需承担劳工遣返原籍国的相关费用。劳工部表示,本次会议决议摘要将尽快提交内阁审批。
在外籍劳工相关安排获内阁批准后,尚需等待内政部与劳工部发布正式公告,方可开始办理许可延期手续。目前建议雇主及外籍劳工密切关注就业厅网站(doe.go.th)上发布的最新信息与操作指南。
来源 : 标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