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角特区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西双版纳职业培训 继续教育 勐海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388800061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澜湄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金三角特区 > 澜湄动态 > 全文

老挝颁布电信互联网新规:违规者将面临高额罚款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6/5/4 8:47:11    来源:老挝发展报、老挝资讯网
分享到:

为规范电信与互联网服务市场,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与社会稳定,老挝近日发布一项重要决议,针对电信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的违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罚款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针对电信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服务网点

1.未经完整、准确登记而开通电话号码,且无法核实用户信息的,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10,000,000基普(约合人民币3800元)。


2.为游客开通SIM卡并提供通话、短信或号码显示等服务,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50,000,000 基普(约合人民币1.9万元)。


3.未经许可进口外国电话号码用于销售,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10,000,000 基普。


4.擅自泄露用户登记信息,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5,000,000 基普(约合人民币1900元)。


5.未经授权将登记系统使用权限转让或移交他人,每次罚款 100,000,000 基普(约合人民币3.8万元)。


6.未经授权修改或变更用户登记信息,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50,000,000 基普。


7.销售已登记完成的电话号码,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50,000,000 基普。


8.在国际口岸以外的地方向游客销售SIM卡,每张SIM卡每次罚款 10,000,000 基普。

二、针对电信及互联网服务用户

1.使用未经正确、完整登记的电话号码,每个号码罚款 10,000,000 基普。


2.利用电话号码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国防或公共安全工作,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10,000,000 基普。


3.在老挝境内使用外国电话号码(除使用国际自动漫游服务的外国人外),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10,000,000 基普。


4.将已登记的电话号码转让或交付他人使用,而未重新登记至实际使用者名下,每个号码每次罚款 10,000,000 基普。

老挝政府强调,此举旨在加强电信与网络管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违规者将依法受到惩处。



来源|老挝发展报、老挝资讯网

上一篇: 内比都发生重大事故一辆运竹车侧翻,致16人死亡约20人受伤
下一篇: 政企联动抓收尾 五措并举促增收——特区召开榨季甘蔗工作临时座谈会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