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评选出第八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
我州景洪市勐罕镇、景洪市基诺山乡巴卡村委会巴卡老寨村、勐海县勐遮镇曼恩村委会曼杭混村、勐腊县磨憨镇磨憨村委会磨整村等9个村镇荣获第八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称号。州纪委监委、州委党校、勐海县审计局、勐腊县财政局、州第二中学等24个单位荣获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州各部门单位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群众高度认可的先进典型,在促进傣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